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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春

2023.08.04 | 08:41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》和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产品收购等问题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》,对于农产品收购发票红冲后,需要进行进项税转出。

具体操作流程如下:

根据红冲的农产品收购发票,将其作废,注明红冲原因等相关信息。

在企业税务系统中,进行进项税转出操作。将该发票对应的进项税款,从已扣税额中予以冲减,以确保税款的合规性。

在企业会计系统中,对红冲的农产品收购发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,调整相应科目的金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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