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闭

坏账核销需要哪些资料

来源: 考呀呀会计网校 | 2024-01-08 11:01:07

按照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》规定:企业应收、预付账款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。

(一)相关事项合同、协议或说明

(二)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,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、清算公告;

(三)属于诉讼案件的,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,或者被法院裁定终(中)止执行的法律文书;

(四)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,应有工商部门注销、吊销营业执照证明;

(五)属于债务人死亡、失踪的,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、失踪证明;

(六)属于债务重组的,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;

(七)属于自然灾害、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,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。

坏账核销的具体操作是怎样?

坏账核销的具体操作是: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,由财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,法律事务部提供或确认证明相关资产损失的法律文书及相关资料,最后提请公司总经理、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.经批准后,作为坏账损失冲销计提的坏账准备,借记"坏账准备"科目,贷记"应收账款"等科目.

坏账核销是指企业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,对确实不能收回的各种应收款项应当作为坏账损失,并及时进行处理.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,作为本期损益;属于清算期间的,应当作为清算损益.坏账损失处理后,应当依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,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进行核算。

推更多相关知识点,可以点击查看:

年底关帐必备资料包

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(一般纳税人)

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(小规模纳税人适用)

关键词阅读
更多热门资料
初级会计职称
中级会计职称
注册会计师
管理会计师
税务师
会计实操
您的姓名:
手机号码:
备考科目:
注: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为你制定好通关计划

资料下载

更多>

免费做题

更多>

考呀呀

官方微信号

考呀呀APP

在线做题

微信扫一扫

加老师微信,备注领资料,免费领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