计提所得税会计分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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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问上月未企业,本月缴纳了企业,怎么做、可以补吗?

老师你好,最后问,递延资产不用做吗?“费用=应交+递延费用”这个等式不用做吗?

题目要求的是做应交所得税的分录

共用题干题(大题)
甲公司在2018年发生了如下交易或事项:
(1)2018年11月7日,甲公司因侵犯乙公司的专利权而被乙公司起诉,乙公司要求甲公司赔偿500万元。截至2018年12月31日,法院尚未判决。甲公司经调查并咨询法律顾问后认为,在该诉讼中败诉的可能性为90%,如果败诉,最可能赔偿的金额为400万元。
税法规定,企业因专利侵权行为而产生的赔偿损失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列支。
(2)2018年下半年,甲公司开始对外销售其新开发的A产品。为顺利推广该产品,甲公司对该产品实行三包政策,消费者购买该产品后3年内如出现质量问题,甲公司将免费维修。
甲公司在2018年下半年销售A产品10万件,实现销售收入8 000万元,销售成本为4 500万元。
甲公司预计所售出的A产品中,90%不会出现质量问题,4%可能发生较大的质量问题,6%可能发生较小的质量问题。发生较大质量问题的维修费用为A产品销售收入的20%,发生较小质量问题的维修费用为A产品销售收入的10%。
按照税法规定,与产品质量保证相关的支出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列支。

(3)甲公司共有两项债务担保:①丙公司从银行贷款500万元,期限3年,甲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全额担保;

②丁公司从银行贷款1 000万元,期限为5年,甲公司为该笔贷款的本金部分提供60%的担保;

丙公司和丁公司均为甲公司的子公司。

截至2018年12月31日,丙公司的银行贷款尚未到期,预期能够按期归还利息,不存在不能还款的可能;

丁公司的银行贷款在半年前已到期,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,无力偿还该笔贷款的本金和最后一期的利息,银行已起诉丁公司和甲公司,但法院尚未作出判决。甲公司预计很可能败诉。

税法规定,因债务担保发生的支出不允许税前列支。
(4)2018年11月20日,甲公司与戊公司签订了一项销售合同,合同约定,甲公司于2019年1月5日向戊公司销售一批B产品,不含税销售价格为600万元,戊公司需于合同签订日向甲公司预付定金200万元,如甲公司违约,甲公司将双倍返还定金。当日,甲公司收到该预付款项。
至2018年年末,甲公司尚未开始生产相关B产品,也未购入生产B产品所需的原材料。
由于生产B产品所需原材料的成本在2018年末已大幅上涨,预计生产该批B产品的成本将上升至840万元。
税法规定,与亏损合同相关的损失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。

(5)其他资料:甲公司2018年的利润总额为10 000万元。除上述事项外,甲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纳税调整的事项。

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%。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。

汇算清缴,调增,求